音樂(漢文部分)

發(fā)布時間:2021-12-09 10:56:32 | 來源:中國藏學研究中心 | 作者: | 責任編輯:

六、音樂

羅桑開珠的《略論藏族民間音樂發(fā)展歷程及其特點》(《西藏研究》第 1期)一文,指出藏族民間音樂來源于大眾并流行服務(wù)于大眾,具有鮮明的特點,它是藏族音樂之母,可分為原始時期、象雄時期、吐蕃時期、后吐蕃時期、政教合一時期及社會主義時期六個階段。作者認為,原始時期是藏族音樂雛形期,藏族先民為了表現(xiàn)生活和表達情感而模仿各種聲音。如藏族說唱藝術(shù)就有模仿各種聲音和各種動作的表演。在藏族音樂古籍里音樂起源往往與神靈、宗教有關(guān),苯教文獻記載,苯教音樂早已成為藏族先民神靈、宗教信仰的重要形式。象雄文明以苯教文化為主,宗教及宗教音樂源自于民間音樂。據(jù)《苯教源流》記載,在遠古時期,音樂舞蹈開始變?yōu)閵蕵泛拖矐c活動的主要內(nèi)容,到辛饒米沃且雍仲苯教時,在苯教儀式及慶典中,舞蹈、音樂早已成為必不可少的歡慶形式。同時,出現(xiàn)了故事歌、民歌、猜謎歌及道歌,其中道歌最為普遍,它常常借助民間音樂傳播宗教思想,最早使用道歌傳播宗教的是辛饒米沃且執(zhí)掌苯教時期,后來藏傳佛教亦是如此。吐蕃時期歌舞主要有民間歌舞、宮廷歌舞和宗教歌舞三大類,民間歌舞呈區(qū)域性特點,宮廷歌舞則較為專業(yè)化、多樣化,宗教音樂則由苯教音樂過渡到佛教音樂。其中,吐蕃時期是藏族音樂多元一體發(fā)展的時期,即以本土民間音樂、苯教音樂,印度梵俗音樂、漢地音樂、于闐音樂為元素形成了吐蕃宮廷音樂,促進了藏族音樂的多元化發(fā)展。吐蕃政權(quán)退出歷史舞臺后,許多宮廷歌舞在民間得到傳承,像吐蕃時期軍隊出征儀式歌舞——嬉武。后吐蕃時期藏族音樂在阿里有所謂的上部歌舞“堆諧”,上部歌舞對后來西藏政教合一政權(quán)上層社會和民間歌舞藝術(shù)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吐蕃王裔遷居阿里,部分吐蕃盛行的慶典歌舞開始流行于阿里,與當?shù)孛耖g音樂融合,豐富了阿里民間音樂。像慶典歌、雄魯歌、吉久魯、曲魯歌等在后吐蕃阿里紛紛產(chǎn)生。

版權(quán)所有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 保留所有權(quán)利。 京ICP備06045333號-1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5020355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