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姆及其所著《麥克馬洪線》

發(fā)布時間:2021-09-26 16:18:35 | 來源:《西藏民族大學(xué)學(xué)報》(哲社版)2015年第1期 | 作者: | 責任編輯:

一、蘭姆的生平及學(xué)術(shù)生涯

阿拉斯泰爾·蘭姆博士(Dr.Alastair Lamb),1930年1月9日出生于中國哈爾濱。他先后在中國香港、美國和加拿大接受教育,后在英國劍橋大學(xué)獲得學(xué)士、碩士和博士學(xué)位,并獲得劍橋三一學(xué)院(Trinity College)的高級獎學(xué)金(Senior Rouse Ball Scholar)。蘭姆在劍橋大學(xué)的博士論文題為《18世紀晚期至1904年榮赫鵬遠征期間的英國與西藏關(guān)系研究》。

蘭姆的父親藍來訥爵士(Sir Lionel Henry Lamb,1900-1992)1922年來華,1928年任駐哈爾濱代理副領(lǐng)事,并先后在英國駐華領(lǐng)事機構(gòu)擔任參事、公使等職,見證了這一時期中英關(guān)系的發(fā)展演變。父親以自己的親身經(jīng)歷給蘭姆“無數(shù)的建議與寶貴的信息,尤其涉及英國和中國的人物”,用蘭姆的話來說,“他對20世紀20年代四川盤根錯節(jié)的政局的了解,對我尤為重要”[1]因此,家庭特別是父親對蘭姆的學(xué)術(shù)興趣產(chǎn)生了重要的影響。

在1956至1989年間,蘭姆曾在新加坡、馬來西亞(馬來亞大學(xué)歷史高級講師)、澳大利亞(澳大利亞國立大學(xué)高級研究院資深研究員)、加納(加納大學(xué)歷史系主任、教授)、英國和巴基斯坦(曾為已故巴總統(tǒng)Z.A.布托擔任一年多顧問,并多次在巴基斯坦訪問、研究)擔任大學(xué)歷史學(xué)教授,長期從事歷史研究工作。1992年、2006年再度重返巴基斯坦進行訪問。

蘭姆對自己的研究興趣概括為以下幾方面內(nèi)容:英屬印度同中亞的關(guān)系,尤其對西藏感興趣;對一些考古學(xué)和人類學(xué)主題感興趣,包括伊斯蘭教傳入之前的馬來亞半島歷史,西非、北非的古代傳統(tǒng)紡織業(yè)及紡織技術(shù);1947年后中印邊境爭端的演變;阿富汗近現(xiàn)代史;印度與巴基斯坦間的克什米爾問題,包括克什米爾自然和歷史兩方面。

(一)蘭姆在西藏歷史方面的研究

蘭姆最大的學(xué)術(shù)貢獻莫過于對英屬印度與中國西藏關(guān)系史的研究。他的博士論文圍繞著1766年至1904年的英印與西藏關(guān)系史展開,并逐漸拓展、下延至民國期間。在有關(guān)英屬印度與中國西藏關(guān)系史研究領(lǐng)域,蘭姆先后出版的學(xué)術(shù)著作如下:

1、《英國與中國中亞》(Britain and Chinese Central Asia:the Road to Lhasa 1767 to 1905,修訂版于1986年出版,題為《英屬印度與西藏,1766-1910》,British India and Tibet l766-1910);

2、《麥克馬洪線:1904-1914年間印度、中國與西藏關(guān)系史研究》(2卷本,倫敦,1966年,The McMahon Line.A study in the relations 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 1904 to 1914,2 vols,London 1966);

3、《西藏、中國與印度,1914-1950,英帝國外交史》(赫廷福特伯利,1989年,Tibet,China & India 1914-1950,a history of Imperial Diplomacy,Hertingfordbury 1989);

4、《1774-1777年波格爾、漢密爾頓不丹與西藏之旅》(赫廷福特伯利,2002年,Bhutan and Tibet.Travels of Bogle and Hamilton 1774-1777,Hertingfordbury2002)等。

蘭姆對清代中期至民國期間英屬印度與中國西藏關(guān)系史進行了條分縷析的深人研究,他利用英國外交部、印度事務(wù)部等原始檔案資料,耐心細致地梳理了這段歷史,并提出精湛而獨到的見解,成為這一時期英國與西藏關(guān)系史研究領(lǐng)域的知名專家,他的著作也成為該領(lǐng)域不可多得的權(quán)威專著。

(二)蘭姆在中印邊界方面的研究

蘭姆在中印邊界爭端研究領(lǐng)域亦作出了卓越貢獻。他依據(jù)史料比較客觀地分析了中印邊界爭端,這在西方學(xué)術(shù)界是前所未有的。20世紀60年代初,他先后發(fā)表了一系列論著:

1、《印藏邊境》(“The Indo-Tibetan Border”,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History 6,May 1960);

2、《中印邊境:邊界爭端的根源》(Alastair Lamb,The China-India Border:The Origin of the Disputed Boundaries,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

3、《麥克馬洪線》(2卷本)(The McMahonLine,2vols.,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66);

4、《中印在拉達克的邊界》(The Sino-Indian Borderin Ladakh,Columbia: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1975);

5、《英印帝國邊界研究》(“Studying the Frontiers of the British Indian Empire”),刊載于《皇家中亞期刊》第53期,1966年10月版(Royal Central Asian Journal 53,Oct.1966);

6、《喜馬拉雅山戰(zhàn)爭》War in the Himalayas),刊載于《現(xiàn)代亞洲研究》(Modern AsianStudies)第5期(1971年,McMillan)等。

蘭姆的研究成果通過對歷史檔案、公開和未公開資料的分析認為:中國“對麥克馬洪線以南的一些小片領(lǐng)土、可能還包括已經(jīng)修建了公路的阿克賽欽北部提出主權(quán)要求具有合法性,這些部分約相當于中國主張的總面積4.5萬平方英里中的7000平方英里。作為一個大國,基于歷史、傳統(tǒng)、條約以及實際管轄等,中國則無需對其余的3.8萬平方英里給予過多的關(guān)注。” [2](P175)姑且不論蘭姆的觀點同中國政府的主張有多大出入,但它至少印證了“中印邊界從未正式劃定”的歷史事實。他的嚴謹求實的治學(xué)態(tài)度為國外的“中印關(guān)系和中印邊境沖突”研究吹來一縷清風,并對其他學(xué)者產(chǎn)生了積極的影響。[3]

(三)其他研究領(lǐng)域

除中印邊界爭端外,蘭姆對于印巴克什米爾危機也格外關(guān)注。他在1966年著《1947-1966年間的克什米爾危機》(Crisis in Kashmir 1947-66,London,1966)、《亞洲邊界問題研究:一個持續(xù)存在的問題》(Asian Frontiers.Studies in a continuing problem,London,1968)、《一份充滿爭議的遺產(chǎn):克什米爾》(Kashmir.A Disputed Legacy,Hertinfordbury & Karachi,1991)、《不完整的分割:克什米爾爭端的起源,1947-1948年》,(Incomplete Partition.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Hertingfordbury & Karachi,1997)等一系列著作均對克什米爾的起源等問題作了深入分析和研究,令他亦成為一位克什米爾問題專家。

正如他本人所言,他對東南亞其他國家的人類學(xué)、考古學(xué)和歷史學(xué)也有著濃厚興趣。著有《在吉打州中部的巴株巴轄沾地武吉的挖掘與重建報告》(吉隆坡,1960年出版,同時在新加坡出版,書名為《巴株巴轄沾地武吉》,Report of the Excav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Chandi Bukit Batu Pahat,Central Kedah,Kuala Lumpur,1960;also published in Singapore,1960,as Chandi Bukit Batu Pahat));《馬來北部地區(qū)和泰國南部地區(qū)的早期印度教教徒與佛教徒定居點雜文集》(吉隆坡,1961年,Miscellaneous Papers on Early Hindu and Buddhist Settlement in Northern Malay and Southern Thailand,Kuala Lumpur 1961.);《從滿清之路到古老的順化:自17世紀至法國征服前夕的英國-越南外交史》(倫敦,1973年,The Mandarin Road to Old Hue.Narratives of Anglo-Vietnamese diplomacy from the 17th century to the eve of the French conquest,London,1973)。他甚至對非洲的紡織業(yè)感興趣。他與夫人威尼斯·蘭姆合著的《喀麥隆的傳統(tǒng)紡織業(yè)》(Au Cameroun-Weaving Tissage)(英格蘭赫特福德郡,1981年)和《塞拉利昂的紡織業(yè)》(Sierra Leone Weaving,與威尼斯·蘭姆合著,英格蘭赫特福德郡,1984年)都是這方面研究的代表性著作。

二、《麥克馬洪線》的主要內(nèi)容

(一)主要內(nèi)容

本書共分兩卷27章:第一卷分三部分共15章組成,第二卷分三部分12章。著作最前面有致謝,27章正文部分之后則包括20個附錄、參考書目和索引五部分組成。下面介紹本書主要內(nèi)容。

第一卷《莫利、敏托和不干涉西藏政策》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尋找新的西藏政策,1904-1906年》包括:一、引言;二、班禪喇嘛前往印度;三、中國接受拉薩條約,并為藏方支付第一次分期賠款;四、莫利的精明無為政策和游歷者在西藏的問題。第一卷第一部分第一章“引言”首先介紹了本書寫作目的,即“探究麥克馬洪線究竟怎樣從榮赫鵬使團造成的局勢中演變而來”[4](P4)。接著,作者回顧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印度政府的對藏政策,重點述及寇松的對藏“前進政策”、榮赫鵬使團的活動以及“拉薩條約”的簽訂等,分析了英國本土政府(印度事務(wù)部和英國外交部)與英屬印度政府看待西藏問題的分歧之處,為莫利、敏托等“不干涉西藏政策”的出臺做了一定的鋪墊。第二章主要講述了九世班禪喇嘛訪問印度的來龍去脈,以及印度政府從中扮演的重要角色。[4](P29)第三章主要圍繞1906年中英條約的談判展開:中方代表張蔭棠如何在加爾各答與印度政府針對“宗主權(quán)”和“主權(quán)”展開激烈的辯論;在張蔭棠退出談判回國后,唐紹儀繼續(xù)和薩道義在北京進行談判,并最終簽訂條約,互換照會。第四章介紹了莫利的精明無為政策以及印度政府對待西藏游歷者的態(tài)度,并舉出瑞典探險家斯文赫定的例子,闡述倫敦本土政府與印度政府的深刻分歧:倫敦政府看重的是英俄關(guān)系、英中關(guān)系這一大局,而印度政府考慮的僅是自身的眼前利益。這令當時的旅行家苦惱不已,斯文赫定就在他的游記《穿越喜馬拉雅》中評價莫利的西藏政策過于愚蠢,令英國喪失了榮赫鵬使團千辛萬苦爭取來的在藏威望和榮譽。

第二部分《英俄關(guān)于西藏協(xié)定,1906-1907年》包括:五、談判的準備階段;六、談判過程;七、結(jié)論。第二部分主要圍繞1906-1907年的英俄關(guān)于西藏協(xié)定展開。在談判的準備階段,作者首先介紹了英俄談判的背景,雙方各自打算談判的議題以及確定的最終議題:波斯問題、阿富汗問題和西藏問題。接著,英俄代表尼科爾森和伊斯沃爾斯基在1906年6月開啟了談判。俄方代表從一開始就希望將蒙古問題和西藏問題放在一起談判,但遭到英方代表的堅決反對。作者寫道:“毫無疑問,英國方面對于沒有提及蒙古問題這一結(jié)果十分滿意……然而從長期來看,即便使用最模糊的術(shù)語,英國也拒絕將蒙古與西藏聯(lián)系起來的決定,是一個錯誤的判斷?!?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4](P106-107)

第三部分《中國的前進政策,1905-1911年》包括:八、清朝晚期的中亞政策;九、張蔭棠的挑戰(zhàn),1906-1907;十、1908年西藏貿(mào)易協(xié)定;十一、張蔭棠與喜馬拉雅公國;十二、達賴喇嘛返回拉薩;十三、趙爾豐向拉薩推進,1905-1910;十四、達賴喇嘛,尼泊爾,西藏貿(mào)易代表及其他問題,1910-1911;十五、一些結(jié)論。第八、九章主要分析了清廷在四川藏區(qū)等地采取的措施,以及張蔭棠在西藏實行的改革和印度政府對此作出的回應(yīng)。第十章則重點分析了1908年中英協(xié)定的簽署過程,尤其重點述及張蔭棠在面對英國代表的時候據(jù)理力爭,維護中國在西藏的主權(quán)。第十一章講述了張蔭棠及其下屬對不丹、錫金、尼泊爾等喜馬拉雅山地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被印度政府誤讀為“中國人似乎開始創(chuàng)造一個由中國主導(dǎo)的‘大西藏’,目標就是為了反對英國?!?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4](P166)作者顯然不贊同這種觀點。第十二章圍繞十三世達賴喇嘛返回西藏展開論述,回顧了1904年以來十三世達賴喇嘛的逃亡過程,及他在蒙古、塔爾寺、五臺山以及北京的相關(guān)活動。第十三章首先介紹了趙爾豐在巴塘等地的改土歸流措施,接著敘述了清軍在川藏交界區(qū)的軍事活動。[4](P194)第十四章講述了趙爾豐部進入西藏之后導(dǎo)致十三世達賴喇嘛第二次逃離拉薩的過程,分析了印度政府和尼泊爾等對此的反應(yīng)。第十五章對本部分進行了小結(jié)。

第二卷《哈定,麥克馬洪與西姆拉會議》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阿薩姆喜馬拉雅危機,1910-1912年》包括:十六、1910-1911年中國在西藏緬甸與喜馬拉雅諸國采取的行動;十七、阿薩姆喜馬拉雅邊界問題的背景;十八、阿薩姆邊界危機,1910-1912年。第十六章講述了中國在藏南采取的一些措施以及英屬印度政府的應(yīng)對措施。第十七章圍繞著阿薩姆喜馬拉雅邊界問題展開,尤其以達旺地區(qū)為討論重點。第十八章圍繞著阿薩姆邊界危機(1910-1912年)展開,主要述及威廉遜之死的前因后果和不干涉政策的終結(jié),以及英國派出阿波爾遠征軍等多支遠征軍前往阿薩姆山地部族地區(qū)的過程。

第二部分《英國對藏政策和辛亥革命在西藏,1912-1913年》包括:十九、中國失去對中部西藏的控制:1911年11月至1913年4月;二十、中國人的反應(yīng);二十一、英國人的反應(yīng)。第十九章重點講述了辛亥革命對西藏造成的影響,鐘穎率部進入拉薩后西藏的局勢以及鐘穎部最后如何經(jīng)印度撤到內(nèi)地。第二十章則主要分析了辛亥革命之后成立的中華民國政府對西藏采取的政策,以及中華民國提出“五族共和”后英國人的反應(yīng);民國政府派遣楊芬使團前往西藏的前因后果;陸興祺的相關(guān)活動;東部西藏“追隨趙爾豐的步伐”,尹昌衡、胡景伊、劉銳恒等人和藏軍發(fā)生沖突的前前后后。第二十一章圍繞著英國人對西藏局勢的反應(yīng)展開:派出萊登拉使團拉攏十三世達賴喇嘛;通過駐華大使朱爾典給中國政府施加壓力——“八一七備忘錄”的最終出臺。蘭姆認為,“1913年3月6日,在寫給格雷的一封電報中,朱爾典勾勒出根據(jù)這些原則來解決西藏問題的方法,這實際上就是當年秋天舉行的西姆拉會議的一個粗略藍圖”。[4](P454)

 第三部分《西姆拉會議和麥克馬洪線,1913-1914年》包括:二十二、中國同意參加在西姆拉舉行的會議;二十三、西姆拉會議第一輪,1913年10月至1914年1月;二十四、第一次西姆拉會議,1914年4月27日;二十五、第二次西姆拉會議,1914年7月3日;二十六、麥克馬洪線;二十七、結(jié)論和尾聲。第三部分主要圍繞西姆拉會議的召開而展開。首先,作者描述了英國威逼利誘中國政府參加西姆拉會議的經(jīng)過,無論是會議地點還是中方代表,都由英國單方面說了算,凸顯了英帝國主義的強權(quán)主義和霸權(quán)政治;從另一方面也顯露出剛剛誕生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孱弱無力。接下來,作者分析了西姆拉會議召開期間的幾次會議的經(jīng)過和影響。由于中方代表拒絕在西姆拉條約上正式簽字,英藏代表私下交換照會,所謂“麥克馬洪線”就這樣誕生了。對于20世紀50年代印度政府提出麥克馬洪線是“自然的、傳統(tǒng)的、民族的、行政的邊界線”的說法,作者提出了不同意見,并有理有據(jù)地進行了反駁。

(二)附錄與地圖

本書后所附的20個《附錄》均為十分重要的協(xié)定英文版,相對比較完整、規(guī)范。包括:

附錄一 1890年《中英會議藏印條約》;

附錄二 1893年《中英會議藏印續(xù)約》;

附錄三 1904年《拉薩條約》;

附錄四 1906年中英條約;

附錄五 1907年英俄協(xié)約;

附錄六 1908年中英西藏貿(mào)易協(xié)定;

附錄七 1865年、1910年英不條約;

附錄八 1844年英國與不丹條約;

附錄九 1853年英國與不丹條約;

附錄十 1862年英國與阿波爾人簽訂的條約;

附錄十一來自中亞的湯姆·布朗斯;

附錄十二 1912年朱爾典致函中國外交部的備忘錄;

附錄十三 1912年俄國—蒙古協(xié)定;

附錄十四 1913年西藏—蒙古協(xié)定;

附錄十五 1913年俄中關(guān)于外蒙古的宣言與換文;

附錄十六 1914年3月24日麥克馬洪線換文;

附錄十七 1914年4月27日英中藏在西姆拉草簽的協(xié)議;

附錄十八 1914年英藏貿(mào)易協(xié)定;

附錄十九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協(xié)議及互換照會;

附錄二十 1954年中印協(xié)議及互換照會。

此外,本書還利用了印度事務(wù)部圖書館地圖室(the Map Rooms of the India Office Library)、外交部圖書館(the Foreign Office Library)和皇家地理學(xué)會圖書館(the Library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的珍貴地圖22幅,包括:

地圖一西藏與亞洲的關(guān)系;

地圖二東北邊疆;

地圖三西藏邊疆;

地圖四中國人和西藏人對印度東北邊疆的理解,1910-1912年;

地圖五阿薩姆喜馬拉雅邊疆部族;

地圖六達旺地區(qū);

地圖七蘇班西里河谷;

地圖八底杭河——香河河谷;

地圖九洛希特河谷上游;

地圖十一些歷史上的中藏邊界;

地圖十一西姆拉會議邊界線,1913年11月;

地圖十二西姆拉會議邊界線,1914年2月;

地圖十三西姆拉會議邊界線,1914年4月;

地圖十四英阿建議劃定“北部阿富汗”,1914年5-6月;

地圖十五西姆拉會議邊界線,1914年6月;

地圖十六沿著達旺地區(qū)的麥克馬洪線建議;

地圖十七沿著底杭河——香河的麥克馬洪線建議;

地圖十八沿著洛希特河上游的麥克馬洪線建議;

地圖十九沿著塔倫河的麥克馬洪線建議;

地圖二十附在西姆拉條約后的簡要地圖(兩種文本);

地圖二十一西姆拉條約地圖上的紅線西段與當今印度在阿克賽欽地區(qū)邊界的領(lǐng)土主張對比;

地圖二十二阿克賽欽地區(qū)的邊界變化,1899-1947年。

這些附錄和地圖對于我們深入研究1904-1914年間的中英關(guān)系史、西藏地方史以及中印邊界爭端的歷史淵源至關(guān)重要,具有寶貴的史料價值。

三、本書的價值與意義

(一)學(xué)術(shù)價值

1、利用大量原始資料,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 

蘭姆的《麥克馬洪線:1904-1914年印度、中國和西藏關(guān)系史研究》,是一部嚴謹?shù)膶W(xué)術(shù)著作,利用的資料種類包括檔案、通信集、文集、藍皮書、大量地圖。

本著作主要依據(jù)印度事務(wù)部(the India Office)和英國外交部(the Foreign Office)的檔案而寫成。印度事務(wù)部的檔案保存于印度事務(wù)部圖書館(the India Office Library);英國外交部的檔案則可在位于倫敦的英國公共檔案館(the Public Record Office,London)查詢,此外,位于康沃爾大樓(Cornwall House)的英國外交部圖書館(the Foreign Office Library)也收藏著相關(guān)文件。作者使用的印度事務(wù)部文獻主要是外部政治文獻(Political External Files,PEF)。截止1905年,英國外交部與中亞相關(guān)的文獻主要包括:FO 65(Russia,俄國)和FO17(China,中國)。1905年之后,英國外交部文獻中主要的政治類文獻為FO 371。對于本書所涵蓋的時間段,則主要參考了英國外交部刊印的名為“西藏事務(wù)”系列(Affairs of Tibet)和“西藏和蒙古事務(wù)系列”(Affairs of Tibet and Mongolia)的大量機密文獻。這些文獻保存在英國公共檔案館,相關(guān)的文獻號為FO 535。這些印刷品極為有用,但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省略了備忘錄(minutes)。

作者還利用了大量論文集(collections of papers),包括印度事務(wù)部圖書館的寇松—漢密爾頓通信集(the Curzon-Hamilton correspondence)、庵士爾文件(the Ampthill papers)、莫利—敏托通信集(the Morley-Minto correspondence);英國外交部圖書館的尼科爾森文集(the Nicolson papers)、格雷文集(the Grey papers)、朱爾典—蘭利通信集(the Jordan-Langley correspondence)。

此外,本書使用的相關(guān)藍皮書(Blue Books)包括: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Tibet,1905,Cmd.2370(有關(guān)西藏通信集,1905年);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Tibet,1910,Cmd.5240(有關(guān)西藏通信集,1910年);East India(North-East Frontier),Operations against the Abors,1911 Cmd.5961(東印度[東北邊疆],反對阿波爾人的行動,1911年)。

本書還利用了印度事務(wù)部圖書館地圖室(the Map Rooms of the India Office Library)、外交部圖書館(the Foreign Office Library)和皇家地理學(xué)會圖書館(the Library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的大量制圖資源(the cartographical riches),全書共引用地圖22幅。

除使用檔案資料之外,蘭姆先生還盡可能引用了當時出版的所有相關(guān)著作,充分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書共有961條注釋和四百多冊參考書目,附錄則包括20個重要條約內(nèi)容和詳盡的索引,即可管窺作者對史料的充分占有,立論基礎(chǔ)的扎實。而作者深入的分析、縝密的考證,以及客觀的敘述,亦可見作者嚴謹?shù)闹螌W(xué)態(tài)度。雖然無法使用漢文和藏文史料,但蘭姆先生仍盡量引用譯成英文的漢文或藏文資料,或中國學(xué)者,以及到過西藏和藏區(qū)的西方人用英文撰寫的著作,試圖多角度全方位考察各方的觀點,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只從英國人的角度分析問題的局限。

本書的學(xué)術(shù)價值當然不限于作者使用的大量原始資料并閱讀大量相關(guān)研究著作等,蘭姆先生通過對這些素材的消化和吸收,提出頗為客觀公正的觀點,這才是最讓人欽佩的一點。在多為達賴集團辯解甚至搖旗吶喊的西方藏學(xué)界,蘭姆先生的個別觀點雖然也存在一些偏頗,但他仍表達出諸多不同于西方主流觀點的見解,這無疑是真正的學(xué)者的“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具體表現(xiàn)。

2、中外學(xué)術(shù)界對本書的評價

中外學(xué)界高度評價蘭姆《麥克馬洪線》一書。我國著名藏學(xué)家柳陞祺先生在其撰寫的論文《1929年版<艾奇遜條約集>第十四卷何以有兩種不同版本?——兼評西姆拉會議1913-1914)》(《中國藏學(xué)》1990年第1期)中這樣評價到:“英國學(xué)者蘭姆博士在1966年出版的兩卷本《麥克馬洪線》一書,可能至今還是這方面資料最充實、持論最公允的權(quán)威之作。蘭姆博士幾乎查閱當時英國外交部和印度事務(wù)部公開的所有重要的有關(guān)檔案,在很多方面提出了他卓越的見解或重要的線索?!?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5](P295)

蘭姆先生的《麥克馬洪線》自1966年出版后,立即引起西方學(xué)術(shù)界強烈反響,僅筆者所見當時的書評就有十多篇。其中,贊揚者有之,批評聲亦有之。

如:《現(xiàn)代亞洲研究》(Modern Asian Studies)上的一篇書評寫道:“蘭姆這部著作,為1904-1914這個關(guān)鍵時期英國、英屬印度、俄國、西藏和中國之間的政治關(guān)系研究作出了非常有價值的貢獻,該書圍繞著英屬印度東北邊疆的形成而展開。”“作者利用大量印度事務(wù)部和外交部的原始檔案,并將當時一些重要的條約作為附錄,還列舉了詳盡的參考書目,并收人多幅邊界地圖?!薄拔覀儽仨毻馓m姆的觀點,即當今印度政府將中印爭端建立在1914年3月24日及25日英藏換文記載的阿薩姆邊界是合法的基礎(chǔ)上,這是完全錯誤的……印度政府認為麥克馬洪線是一條自古就有的傳統(tǒng)邊界,這種看法也是錯誤的?!?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6](P90-92)認為蘭姆的這些看法有力地駁斥了印度政府妄圖繼承英帝國遺產(chǎn)的觀點。

相反,《亞洲研究期刊》(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的一篇書評則對蘭姆的觀點進行批駁。該書評寫道:“蘭姆先生在兩卷本著作中,對1904-1914年間印度、中國、俄國、西藏、喜馬拉雅尼泊爾王國及英國政府之間的復(fù)雜關(guān)系進行重建。”“作者似乎更同情約翰·默里的觀點,他是中國西藏的強烈擁護者;而不是贊同英屬印度政府保護印度邊界的觀點。”評論者似乎無法容忍蘭姆先生的一些客觀看法,如,當蘭姆寫道“為什么尼赫魯先生在宣稱自己愛好和平,要與中國和平共處的同時,卻又頑固地堅持英帝國主義遺留的象征,諸如西姆拉條約,麥克馬洪線換文等等,至少在中國人看來是如此,或許這也是20世紀幾大謎團之一?!?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7](P507-508)可見,蘭姆先生的客觀看法在西方某些帶有偏見的學(xué)者眼中并不受歡迎。

(二)現(xiàn)實意義

本書是一部關(guān)注中英關(guān)系、中印關(guān)系的重要大部頭著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和學(xué)術(shù)價值。英國是所謂“西藏問題”的始作俑者,英國在近代“西藏獨立”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本書正是通過分析清末民初英帝國的外交政策,從中英關(guān)系的角度來考察“西藏問題”。印度是英帝國政策的繼承者,《麥克馬洪線》一書駁斥了印度所謂繼承英帝國遺產(chǎn)的論點,對中印邊界沖突等敏感問題較為客觀的研究具有極為重要的學(xué)術(shù)價值和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

蘭姆先生分析了中印兩國政府在邊界地區(qū)發(fā)生矛盾的深層原因:“到了20世紀50年代末,借用蘇加諾總統(tǒng)本人的表述,喜馬拉雅地區(qū)已成為中印武裝‘對抗’的地方。1962年,這種對抗幾乎演變成一場戰(zhàn)爭。這種局勢是否可以避免?但或許只有在雙方都極其了解英國統(tǒng)治期間中印邊界歷史的前提下。中國人不得不看到:正是出于對中國的不信任,才促使英國企圖將中國盡可能遠地排除在喜馬拉雅邊界之外。印度人也必須看到:中國人所繼承的邊界是英國人的反華行為所導(dǎo)致的,無論其作為邊界的優(yōu)點是什么,中國人都不會滿意,都會質(zhì)疑其有效性。如果雙方都無法對邊界問題表現(xiàn)出特別的理解,那么不愉快的后果自然不可避免?!?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4](P233)

對于如何解決中印邊界爭端問題,蘭姆先生認為認清歷史至關(guān)重要:“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發(fā)生的喜馬拉雅邊界危機,可以真正被視作印度政府未能找到正確持久地解決1904-1914年西藏問題的后果。真正了解這10年的經(jīng)驗教訓(xùn)并從中受益,有助于解決當今新德里外交部所面臨的困境。如果已故的尼赫魯先生及其顧問能夠?qū)s赫鵬使團所引發(fā)的后果有著更為準確的了解,他們對待1950年成為印度鄰居的共產(chǎn)黨中國的態(tài)度或許會完全不同。或許,從現(xiàn)在開始,認真學(xué)習以往英國的經(jīng)驗也還為時不晚。”[4](P4-5)蘭姆先生這句話的現(xiàn)實意義毋庸贅述,如果印度政府能認真學(xué)習蘭姆先生的這部著作精髓,對解決中印邊界爭端不無裨益。下面,我們從三方面分析本著作所體現(xiàn)的現(xiàn)實意義:

1、指出了西姆拉會議和西姆拉條約的非法性

如何評價西姆拉會議和西姆拉條約?蘭姆先生認為,從印度政府角度來看:“未簽署的西姆拉條約,新訂立的西藏貿(mào)易協(xié)定以及麥克馬洪線,都是印度政府從西姆拉會議中獲得的紅利,是自榮赫鵬使團以來10年間承受的談判、辯論和焦慮所給予的回報。深深卷入西藏問題的英國官員,像查爾斯·貝爾和亨利·麥克馬洪等人,宣稱他們現(xiàn)在非常滿意,并歷數(shù)1914年在西姆拉和德里締結(jié)的各種協(xié)議給英國帶來的好處。”[4](P567)但是,對于西姆拉條約的法律地位,蘭姆先生一針見血地指出:“實際上,即便是貝爾也不可能沒有意識到,由于西姆拉條約缺乏中國人的簽字和俄國人的承認,西藏的法律地位仍是懸而未決的問題。”[4](P567)

對于西姆拉會議過程中,西藏代表倫欽夏扎和英國代表麥克馬洪勾結(jié)起來對付中國代表陳貽范這一事實,蘭姆先生形象地用“辯護律師”來形容英國與西藏的關(guān)系:

“在整個西姆拉會議召開的過程中,麥克馬洪與西藏代表的距離要遠比中國政府代表近得多。毫無疑問,倫欽夏扎對待麥克馬洪的態(tài)度,更多地像是一件法律訴訟案件中的被告對其律師的態(tài)度。因而,麥克馬洪相應(yīng)地要為西藏代表辯護,并盡其可能做最好的辯護?!?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4](P525)

對于西姆拉會議的評價,蘭姆先生認為:

“若從永久性解決西藏問題的角度來看,西姆拉會議很難說獲得了徹底的成功。西姆拉會議的確產(chǎn)生了英藏貿(mào)易協(xié)定以及麥克馬洪線,這滿足了英國政府在喜馬拉雅邊界地區(qū)的要求,但卻沒能最終確認西藏在國際法中的地位。未簽字的西姆拉條約的存在,似乎防止了印度政府在1914-1947年間明確承認西藏獨立。從20世紀30年代以來,英國代表長期駐于拉薩,但從未獲得正式的外交頭銜。雖然從事實上來說,英國最終將西藏視作主權(quán)國家與之處理往來關(guān)系,但從法律上講,無論宗主權(quán)的含義如何,英國人認為自己無法否認中國在西藏的宗主權(quán)(suzerainty)?!?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4](P523)

這一段話實際上在質(zhì)疑西姆拉會議和西姆拉條約合法性的同時,也駁斥了西方國家認為20世紀50年代中國“侵略”了西藏這一說法。

2、深入分析麥克馬洪線

針對麥克馬洪線的本質(zhì),蘭姆先生提出了許多真知灼見,今天看來依然富有啟發(fā)意義。例如,對于印度政府提出,麥克馬洪線的附件僅僅是“將該地區(qū)自然的、傳統(tǒng)的、民族的、行政的邊界線變得正式化而已”,蘭姆先生進行了針鋒相對的反駁:

“不幸的是,無論多么符合現(xiàn)代印度外交的需要,我們都很難說其對阿薩姆喜馬拉雅山地部族區(qū)域的治理歷史的理解是正確的。在1910年初,川軍入藏之際,西藏政府的權(quán)利以直接和間接的方式延伸到達旺地區(qū),直至阿薩姆平原地區(qū)的邊緣。在當時,除了洛希特河谷之外,英國人對阿薩姆喜馬拉雅地區(qū)的滲透僅僅是非常膚淺的。不少英國人和其他歐洲旅行家都曾前往洛希特河谷,他們在洛希特河谷瓦弄附近看到了西藏邊界的標志;即便是在洛希特河谷之上,也不能說當時的米什米部族以任何合法的方式歸屬于英國的主權(quán)之下。在1914年3月24日和25日的英藏換文中所確定、地圖中所標注的麥克馬洪線,并非古老的印度邊界線,而是一條全新的邊界線,英國人將其設(shè)計出來之后,用以替換沿著山腳的老外線(the old Outer Line)。這條邊界線并非基于古老的傳統(tǒng),而是1911年初威廉遜被阿波爾部族人殺害后,英國人積極的調(diào)查工作產(chǎn)生的結(jié)果。”[4](P531-532)

這一段話無情地揭露了印度政府所謂“早在公元8世紀,阿薩姆喜馬拉雅地區(qū)的部族地區(qū)就已經(jīng)在印度人的管理之下了;從那時起,直至現(xiàn)在,該地區(qū)始終處于印度的管轄之下”的謊言。

蘭姆認為,在西藏和平解放后不久,印度政府開始對阿薩姆喜馬拉雅山脈地區(qū)產(chǎn)生了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積極的興趣。1951年初,達旺地區(qū)被納入印度政府的直接管轄下,這時距麥克馬洪線換文中西藏將達旺割讓給印度已經(jīng)過了37年。整個阿薩姆喜馬拉雅山脈地區(qū)隸屬于一個巨大的行政重組后的機構(gòu):今天的東北邊疆局(the North-East Frontier Agency,NEFA),這是由印度外交部管理下的一個獨立行政機構(gòu),但名義上由阿薩姆總督負責管理。1956年,印度政府成立了印度邊疆行政機構(gòu)(the Indian Frontier Administrative Service),用來給東北邊疆局配備職員。截止20世紀50年代末,印度哨崗已經(jīng)遍布在麥克馬洪線上的多個點。[4](P580-581)

對于英國人為殖民侵略尋找借口的種種行徑,蘭姆先生有一段非常精彩的描述:

“然而,截止中國人于1910年進入拉薩之前,大英帝國在印度的鼎盛時期已經(jīng)過去。英國不再是一個四處擴張的帝國,他們只是在竭力保住和鞏固他們已經(jīng)擁有的領(lǐng)土,防止來自內(nèi)部外部的威脅。自皮特印度法案(Pitt’s India Act)以來,英國人已經(jīng)習慣于宣稱:他們不想在印度次大陸獲得比實際中擁有的更多的領(lǐng)土了。每一次新的吞并都有正當理由,都堅信這是為了自我防御。馬拉地(Mahratha)的威脅,緬甸的威脅,錫克人的威脅,俄國人的威脅,法國人的威脅,每當印度政府想占有另一個省,或發(fā)動一場新的邊界戰(zhàn)爭,諸如此類的解釋就會應(yīng)運而生。截止19世紀90年代,隨著印度、阿富汗之間的杜蘭德邊界線(the Durand line)的劃定,罕薩、奇特拉爾的獲取,英國邊界與帕米爾的接壤,就在印度當?shù)厝碎_始發(fā)起漫長的自治運動之際,印度帝國已經(jīng)將自己的邊界擴張到最大程度。”[4](P587)

3、正確評價達旺地區(qū)的歷史地位

蘭姆先生無情地批判了20世紀60年代印度政府的某些不符合歷史事實的觀點。例如,印度政府提出“達旺地區(qū)從來不是西藏的一部分。據(jù)說,達旺地區(qū)的門巴人僅僅從宗教意義上從屬于達旺寺,他們給達旺寺所繳納的賦稅也屬于宗教費用?!?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8](P124)蘭姆先生有理有據(jù)地進行了反駁:“這種觀點恐怕不能用在色拉山以北的達旺地區(qū),因為該地區(qū)處于錯那宗統(tǒng)轄之下,正如西藏帕里位于春丕谷河谷上游那樣,兩地的功能在很多方面都是類似的。但在色拉山以南,達旺寺的地位就很難定義了,而且此類證據(jù)只能證明達旺與西藏之間僅存在宗教關(guān)系這一論點。然而,一經(jīng)檢查之后,發(fā)現(xiàn)該證據(jù)并沒有足夠的說服力。和西藏很多其他類似的寺院一樣,達旺寺的僧人毫無疑問地承擔著本地世俗管理的責任。如果在西藏政教合一體制范圍內(nèi)有可能將宗教事務(wù)和世俗事務(wù)區(qū)分開的話,德讓宗和打隴宗的僧人宗本的職責絕非僅限于處理佛教事務(wù)。他們所征收的是賦稅。而非宗教意義上需要人們自愿繳納的什一稅。此外,在管理色拉山以南的達旺地區(qū)時,達旺僧人并不代表自己,而是作為其母寺:拉薩哲蚌寺的代理機構(gòu)行事;而哲蚌寺在西藏政府中扮演著十分明確的角色:既關(guān)乎宗教事務(wù),也涉及世俗事務(wù)。例如,哲蚌寺的印章曾出現(xiàn)在1904年拉薩條約上?!?sup style=";padding: 0px;-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00, 200, 200, 0)">[4](P303-304)

印度政府為了進一步論證麥克馬洪線在國際法上的有效性,聲稱達旺地區(qū)不僅在世俗意義上不屬于西藏,甚至在1914年之前,達旺實際上已處于英國人的保護之下。[8](P203-204)支持此類觀點的人宣稱,英國人自1844年以來付給達旺地區(qū)酋長的5000盧比是一種補貼,暗示著接受者一方在政治上依附于英屬印度政府。對此,蘭姆先生認為“實際上,我們只需瀏覽1844年協(xié)議(參見本書的附錄8)便可知,門巴人簽字方接受印方每年5000盧比的補償,僅僅是為了補償其在阿薩姆卡利亞帕拉杜爾地區(qū)所失去的權(quán)利。因而,他們實際上是通過這種方式,將該杜爾地區(qū)出租給了英國人”。[4](P304)

四、本書的不足之處

本書有許多優(yōu)點,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首先,蘭姆無法直接利用藏文和漢文材料,這就使其難免具有某些局限性。本書的主要參考資料是英文檔案、通信集、文集,也引用了一些法文資料。此外,作者利用了不少中國學(xué)者用英文發(fā)表的成果,或是翻譯成英文的中國學(xué)者成果。盡管如此,不能直接利用漢文、藏文史料,仍是這部著作的遺憾之處。

其次,本書依舊秉持了西方學(xué)者的一些共同學(xué)術(shù)觀點。諸如,作者將西藏地方與中國、印度放在同等的位置上等錯誤觀點。對此,我們要有清醒地認識,去粗取精,去偽存真。

最后,沒有采用西藏傳統(tǒng)的算法,將“九世班禪喇嘛”算作是“六世班禪喇嘛”[4](P18)等。

西方藏學(xué)界由于殖民時代的遺產(chǎn)和冷戰(zhàn)時期形成的偏見等因素的影響,較為普遍的存在著脫離客觀史實的不正確的認識。那些別有用心、純粹為分裂中國陰謀服務(wù),為達賴集團分裂活動張目的所謂“藏學(xué)家”們,如貝爾、黎吉生、范普拉赫等人,其觀點之謬自不待言,即便像蘭姆這樣比較能夠尊重客觀史實的西方學(xué)者,也或多或少地受到整個風氣的影響,未能完全公正地認識、看待西藏歷史,特別是清末民初時期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的歷史,這也說明澄清歷史是非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正誤糾謬還任重道遠。蘭姆這部專著的重要學(xué)術(shù)價值不容忽視,我們翻譯它的主要原因即在于此。與此同時,也應(yīng)認識其不足之處,要有批判地學(xué)習借鑒,甄別利用。

梅爾文,戈爾斯坦(M.C.Goldstein)《喇嘛王國的覆滅》(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1951,The Demise of the Lamaist State),譚·戈倫夫(Tom Grunfeld)《現(xiàn)代西藏的誕生》(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Tibet)和阿拉斯泰爾,蘭姆所著《麥克馬洪線:1904-1914年印度、中國和西藏關(guān)系史研究》(The McMahon Line.A study in the relations 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 1904 to 1914),都是研究20世紀上半葉西藏地方歷史的重要著作,因為有漢譯本的緣故,前者受到中國學(xué)術(shù)界的廣泛關(guān)注,后者雖為研究者利用頗多,但因始終未能翻譯成中文,未能引起應(yīng)有的關(guān)注??偠灾?,本書是一部具有重要影響的學(xué)術(shù)研究著作,探討的又是具有重要學(xué)術(shù)意義和現(xiàn)實意義的問題,希望這部著作的翻譯出版,能夠?qū)⑦@部有較高學(xué)術(shù)價值的著作介紹給中國學(xué)術(shù)界,特別是中國藏學(xué)界,為學(xué)界利用這部著作提供便利,也希望能為中國藏族歷史、中印關(guān)系史研究,為涉藏外交,乃至中印邊界問題談判發(fā)揮積極作用。

[注釋]

①藍來訥爵士(Sir Lionel Henry Lamb),英國外交官。1922年來華,為使館翻譯學(xué)生。1928年任駐哈爾濱代理副領(lǐng)事。1931年任使館漢務(wù)副參贊。1934年任駐上??傤I(lǐng)事館二級領(lǐng)事。1937年任使館代理中文秘書,旋任一等中文秘書。1945-1946年任大使館參事,1948年以公使銜代理館務(wù)。1952年繼胡階森為駐北京代辦,1954年離華。參見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譯室主編:《近代來華外國人名辭典》,中國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1981年,第270頁。

②以上有關(guān)蘭姆先生的學(xué)術(shù)生涯及其著作,均由蘭姆先生在2011年親自為譯者提供,在此表示深深的感激。

③通過查詢JSTOR網(wǎng)站可知。感謝德國漢堡大學(xué)的何樂文博士(Dr. Bianca Horlemann)在查閱資料方面的慷慨相助。

④本文作者于2011年底翻譯了蘭姆先生的另一部著作《西藏,中國與印度,1914-1950:英帝國外交史》(Tibet,China & India 1914-1950,a history of Imperial Diplomacy,Hertingfordbury 1989),待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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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Alastair Lamb,Tibet,China & India,1914-1950,A History of Imperial Diplomacy,Roxford Books,1989,Acknowledgements,viii.

[2]Alastair Lamb,The China-India Border:The Origin of the Disputed Boundaries,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p.175.

[3]隨新民,中印關(guān)系研究50年:多元化的議程和不對稱的支點[J].國際論壇,2005(6).

[4]Alastair Lamb,The Mcmahon Line: A Study in the Relations 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1904-1914,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66.

[5]柳陞祺.1929年版《艾奇遜條約集》第十四卷何以有兩種不同版本?——兼評西姆拉會議(1913-1914)[J].中國藏學(xué),1990(1);柳陞祺藏學(xué)文集(漢文卷,上)[M].北京:中國藏學(xué)出版社,2008.

[6]W.Kirk(University of Leicester),Review,Modern Asian Studies,Vol.2,No.1(1968).

[7]Robert A. Huttenback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Review,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26,No.3(May,1967).

[8]印度政府外交部(Government of India,Ministry of External Affairs).印度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問題報告(Report of the Officials of the Governments of Indi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Boundary Question),新德里,1961.

(作者:梁俊艷,摘自:《西藏民族大學(xué)學(xué)報》(哲社版)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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