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三個縱向的歷史演變看藏傳佛教的“變”
(一)藏傳佛教是佛教在西藏的本土化、中國化的產物
公元7世紀中葉,佛教從南亞和祖國內地兩個方向傳入西藏,從此拉開了佛教在青藏高原的本土化、中國化的歷史序幕。經過1300多年的發(fā)展,佛教在西藏經歷了初傳、挫折、復興等曲折的歷史過程,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區(qū)域特點、中華文化底色的藏傳佛教。這一歷史進程證明,佛教在某個時空條件下存續(xù)和發(fā)展,必須自身作出一定的變革,本土化、中國化是佛教自身存續(xù)和發(fā)展的必然要求。這樣的改變有:
首先,佛教順應青藏高原自然地理環(huán)境,完成了在西藏社會中對自身的相應改變。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天氣寒冷,很多印度佛教所提倡的要求無法照搬到高原,因此佛教傳入后因時因地進行了本土化的改造和適應。如今西藏的佛教建筑,僧侶著裝、所用食物等無不是佛教在西藏的本土化適應改造的結果。
其次,佛教融入西藏的人文民俗,完成了與本土文化的融會貫通。研究表明,佛教在西藏的成功傳播,離不開在文化上吸收西藏本土人文民俗的諸多元素,使得在尊重和吸納藏民族原始文化的基礎上,兩個文化相互融會貫通,形成了具有西藏本土文化特點,又有鮮明佛教文化特質的藏族傳統(tǒng)文化。
最后,佛教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順應世俗政治的要求,對自身作出了相應的改革??v觀西藏歷史,我們發(fā)現藏傳佛教的發(fā)展史,可以說是一部民族文化交流史、愛國愛教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史,擁護祖國統(tǒng)一的政治史。從公元8世紀的“頓漸之爭”,到涼州會盟,再到后來的三法王覲見明朝皇帝、五世達賴進京等,都是藏傳佛教界在行動上主動與祖國內地進行友好交往,在文化上自覺與內地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進行交流,在政治上主動接受中央王朝的冊封與管理的鮮活事例。
(二)藏傳佛教是不斷進行自我變革中逐漸形成的
在1000多年的歷史發(fā)展中,佛教在西藏的傳播過程經歷了三次較大的改革??梢哉f,通過這些改革,佛教逐漸適應了西藏社會,促進了佛教在青藏高原的進一步發(fā)展。
第一次大的自我變革是佛教初傳時期的蓮花生改革。也就是佛教傳入西藏100年以后,從松贊干布開始傳入西藏的佛教,到了赤松德贊時期遇到了很大的挑戰(zhàn)和機遇。挑戰(zhàn)是來自本土宗教苯教的排擠,包括王室中推崇苯教的大臣的阻擾;機遇是作為吐蕃贊布赤松德贊及其王室成員大力扶植佛教,從南亞和祖國兩地迎請佛教大師,協(xié)助王室佛教在西藏立足、扎根。這個歷史關鍵時刻,一是蓮花生為佛教在西藏社會中立足扎根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二是西藏有了正規(guī)意義上的佛教場所和佛教僧人;三是佛教在西藏有了較為系統(tǒng)的密宗經典譯本等。
第二次大的自我變革是藏傳佛教形成期的阿底峽改革。佛教傳入西藏400年之后,隨著“后弘期”上、下兩路的弘傳,藏傳佛教已從達瑪“禁佛”后的衰敗狀態(tài)中得以恢復,且呈現出興盛的局面。當時統(tǒng)治西藏阿里地區(qū)的益西沃和強曲沃決心延請印度高僧大德來藏對西藏的佛教進行一次撥亂反正。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阿底峽被迎請到西藏。《菩提道燈論》及其他阿底峽著作的問世以及阿底峽所倡導的三士道、道次第理論體系的形成,理清了顯密教義之間的關系,闡釋了佛教經論的正確主張和思想,不斷豐富了佛教教理教義的思想,為藏傳佛教噶當派及其他不同教派的形成提供了理論基石,逐漸成為一個藏傳佛教獨具特色的思想和修行體系。
第三次大的自我變革是藏傳佛教發(fā)展期的宗喀巴改革。佛教傳入西藏700年之后,當時西藏情況十分復雜,大體如下:教派林立,爭斗激烈。各地封建割據勢力的經濟實力雄厚,統(tǒng)治地位已經鞏固,于是開始相互兼并和爭奪。戒律松馳,僧人腐化。許多寺院家庭化,僧侶與戒律漸行漸遠。宗喀巴通過強調嚴守戒律、學經次第,規(guī)范寺廟管理等措施,對佛教在西藏社會的進一步發(fā)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通過他的改革建立了眾多具有一定規(guī)模的寺院及其經院,創(chuàng)立了相對規(guī)范的寺廟僧人管理和學經體系。切中要害,重塑了西藏宗教的新格局。去粗取精,豐富和發(fā)展了宗教文化的內容,藏傳佛教本土化更加根深蒂固。
(三)藏傳佛教是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過程中健康發(fā)展的
制度上的“變”。首先,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方針政策,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為古老的藏傳佛教進一步發(fā)展,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和有利條件。同時,藏傳佛教主動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成為藏傳佛教在新時代條件下存續(xù)發(fā)展的基本原因和主線。
其次,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宗教界開展民主改革,除舊立新,結束了長期以來束縛藏傳佛教健康發(fā)展的政教合一制度,使宗教與世俗政治分離,正本清源,實行了既符合佛教教義,又符合社會主義制度的民主管理制度。
教育理念上的“變”。在改革開放初期,針對達賴集團和反華勢力不斷利用宗教問題對我進行分裂破壞活動,黨和政府適時在藏傳佛教界展開了愛國主義教育,保證宗教的健康發(fā)展。
2008年“3·14”事件發(fā)生的發(fā)生,說明了在宗教界開展公民教育法治教育的緊迫性,黨和政府及時在藏傳佛教界開展了法治教育。
管理方式上的“變”。自2011年加強和創(chuàng)新藏傳佛教寺廟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藏傳佛教寺廟管理長效機制以來,進一步打牢了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工作基礎;為了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進一步相適應,近幾年黨和政府對藏傳佛教界提出了對教義教規(guī)進行符合時代要求的闡述,挖掘藏傳佛教教義中的積極因素,使藏傳佛教在更深的層面與新時代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二、從三個橫向的繼承與傳承看藏傳佛教的“不變”
千百年來,佛教在青藏高原實現了本土化、中國化,作為宗教要素的活動場所、教職人員、宗教活動等均發(fā)生了相應的變革,體現出了一切事物均處在運動變化中的規(guī)律。然而,宗教作為人類社會的歷史文化產物,它也有它不變的一面,千百年來,人們堅持宗教的一些核心要素,非常堅決地傳承和繼承,形成了宗教自身的生命本質。從這一點看,藏傳佛教對佛教的傳承發(fā)展中堅持了“不變”。
(一)藏傳佛教全面繼承了佛教終極理念和核心教義
作為一個佛教追隨者,其終極目標是脫離苦海,追求出世境界。圍繞這個目標,佛教對世界和生命的本質做了解釋,提出了緣起性空、因果不虛、慈悲與智慧等方面的終極理念,并提出了六道輪回等方面的核心教義。這些理念和教義構成了整個佛教的中軸線,對此千百年來從未發(fā)生過動搖。藏傳佛教在形成發(fā)展過程中,也全面繼承了這一終極理念和核心教義,沒有做任何改變。這一點,充分說明了藏傳佛教在佛教的理念和教義層面的堅持與不變。
(二)藏傳佛教嚴格遵守了佛教顯密結合的修行原則
佛教在實踐層面一開始就提倡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也就是顯密相結合的原則。佛教一方面重視講經說理,一方面修行實證,這是佛教得以發(fā)展的最關鍵的因素,雖然傳播到不同的時空之下,這兩個方面的原則一直得以繼承發(fā)展,始終沒有改變。藏傳佛教也一樣,對佛教的這一原則進行了系統(tǒng)地繼承,尤其是到了宗喀巴時代,更加地規(guī)整和強調了這兩個方面的原則。這一點,充分說明了藏傳佛教在佛教的實踐方面的堅持與不變。
(三)藏傳佛教完整保存了佛教經典文獻的翻譯原著
圍繞顯密教義,佛教構建了教證兩個方面的理論框架,其中教的載體是經典文獻。佛教在發(fā)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較為完備的經論著作體系,后人集結成冊,形成了大藏經。佛教的傳播,主要是在不同時空條件下對這些經典文獻進行翻譯、闡釋、學習、實踐。藏傳佛教而言,基本上完整地翻譯了梵文的大藏經,并保存至今,沿用至今。雖然圍繞大藏經形成了不同的鐫刻版,形成了大量的闡釋性著作,但這些經典文獻的內容基本上不會做修改與調整,盡可能地保持其原貌。這一點,充分說明了藏傳佛教在佛教的經典文獻方面的學習的堅持與不變。
綜上所述,在社會主義新時代,藏傳佛教在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上有了新的時代命題,那就是推進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七次會”提出來的這一精神的理解認識和貫徹執(zhí)行,需要從上面的藏傳佛教的“變”與“不變”的角度可以去做討論,從而使我們在推進藏傳佛教中國化的道路上知道哪些需要去進一步引導,哪些需要去幫助宗教界堅持繼承和傳承,以便能夠更加準確地做好這一工作。
作者:拉先加,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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